你好,在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要以下条件,4项前提条件须同时具备1.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带以下证件,1.夫妇双方的成都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3.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 到居住地所在的区房委办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
申请时需要如下步骤, 1.申请人到各区房委办如实填写申请表;2.拿申请表到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房委办(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审核);3.区房委办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4.申请人向市房委办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5.市房委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6.拿着通知单,选好经济适用房,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