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平以下1%,90-140(有的地方是144平米)1.5%,140(有的地方是144平米)以上3%
(一)自2005年6月1日起,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交易过户时可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2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二)自2007年8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3%税率减半征收契税。
(三)自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暂按1%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