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手续: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按揭贷款手续:首先,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然后接受银行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