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住宅物业费收取标准;大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八条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等级管理。根据住宅小区物业的配套设施、环境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等因素,物业服务收费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个等级,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指导标准详见附件。各等级的收费标准为:
特级:根据物业服务成本及相关情况核定;一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为1.00元—1.30元(含1.00元);二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为0.70元—1.00元(含0.70元);
三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为0.40元—0.70元(含0.40元);四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为0.40元以下。上述标准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