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怎样提取谁比较熟悉

2024-06-03 19:01:57 (31分钟前 更新) 201 7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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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2、购买存量住房:《房屋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付款或托管资金为不少于30%,且同一套住房6个月内办理两次(不含)以上托管的不得重复提取)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专用收款票据》。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2、购买存量住房:《房屋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付款或托管资金为不少于30%,且同一套住房6个月内办理两次(不含)以上托管的不得重复提取)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专用收款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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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73711528 2024-06-03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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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gielj520 2024-05-25
如果你符合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的话,可以去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带上你的证明材料到中心指定的窗口申请,中心对职工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复核后,签署审批意见。然后你再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卡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4幢6楼。
如果你符合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的话,可以去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带上你的证明材料到中心指定的窗口申请,中心对职工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复核后,签署审批意见。然后你再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卡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4幢6楼。
xiaoyimoon 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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